江苏省政协委员建议:促进数字藏品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中新网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朱晓颖)数字藏品,是2022年中国区块链界备受瞩目的应用之一。江苏省政协委员查斌仪在江苏省两会期间建议,促进数字藏品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传统藏品在保险柜里,数字藏品在网络账号里。所谓数字藏品,是指以收藏和版权价值为基础,使用区块链数字凭证技术进行唯一标识并确认互联网虚拟空间权益归属的数字作品、艺术品和商品,标识对象包含图片、音乐、视频、3D模型、电子票证等,不可篡改、不可分割,不能相互替代,可实现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查斌仪介绍,2020年,国外掀起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代币)技术发展热潮,国内参考NFT技术发展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数字藏品市场。截至2022年7月,国内数字藏品平台数量已超过700家。
2021年10月21日,鲸探发起宝藏计划,目前超百余家文博单位、世遗景区、艺术机构与协会,在鲸探发行源自古文物、非遗技艺、国风书画等传统文化类数字藏品,相关作品量占比超80%。
由于发展时间短,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相对较少,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潜在风险和问题。在查斌仪看来,除了正规平台,不少数字藏品平台并没有取得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等相关资质。市场上存在诈骗、版权纠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规资金炒作的现象。
去年,在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牵头下,近30家机构联合发起《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反对炒作、提高准入标准,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共识。
查斌仪建议,由文化旅游部门牵头,由网信、通信管理、公安、新闻出版、地方金融、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治理,强化源头管理,将数字藏品业务风险纳入监测排查范围,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